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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唸的學校離家裡只有十五分鐘的車程,但卻沒有公車可以直達,轉車加通勤的時間往往耗掉至少一個半小時,所以通常都是請媽媽接送~後來有一陣子,爸爸的公司出了一點狀況,爸媽忙著操煩公事沒有辦法接送我上下課,我也想著要去打工幫忙家裡分擔一些,因此17歲的時候就開始偷騎機車,開始努力自足的生活~

 

 

話說那天,我趕著要去參加學校的期中考,匆匆忙忙的就坐上車子騎了出去,沒想到在巷子口就跟錢太太的車撞在一起,二個車輪剛好卡在一起,我整個重心不穩直直飛起來又跌下去~~~通常機車跟汽車相撞都是機車騎士受的傷比較重,照理說汽車車主都會下車來先關切一下再來討論理陪問題,但錢太太一下車來就是大呼小叫的直指著我尖聲怒罵,我二隻腳淤青嚴重滿臉淚痕的站在那邊被罵了快十分鐘,完全嚇傻了也不知道怎麼反應,後來才突然想起來我還要考試,於是鼓起勇氣對著錢太太說~我要趕著去考試,能不能先讓我去學校,等回家後再跟你討論理陪的問題,該是我負責的部份我絕對不會不處理。沒想到錢太太竟一口回絕,堅持要叫警察來做完筆錄我才能走。

 

 

我想到自已是未成年的身份,如果叫警察來不管如何我的事情一定會很大條,於是苦苦的哀求錢太太不要叫警察~照道理都是老鄰居了,即使我們兩家沒有往來,她也不難知道說我是這個社區長大的孩子,一般人都會留些情面或給個方便的,可是錢太太就是堅持不肯讓我走,還要我留下身份證,電話,學生證等資料,眼看著就快要超過考試時間了,我急的放聲大哭。

 

 

結果是錢先生看不過去,出來幫我把機車牽起來,叫我趕快去學校,錢太太氣得對她先生破口大罵,錢先生忍無可忍,對著錢太太大吼:你沒看這孩子嚇成這樣,二車相撞誰對誰錯都不知道,你是吃定對方是孩子就要欺負人家,這樣是做人長輩應有的道理嗎?

 

 

我趁著二個人針鋒相對的同時,趕緊騎上車子衝到學校考試。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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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i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