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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布里斯本一個蠻有名的party辦了一個泡泡趴,聽起來很有趣,鮮少去pub的我們想要趁著二科考試的空檔跑去看看,說好了只能喝三杯飲料,一點半之前就要翹頭,互相發了毒誓後就決定出發和另一群朋友集合去泡泡party。

 

到了現場後馬上感覺到現場熱絡氣氛,場地不大,但場子很熱,大家很快就玩開了,我跟林老闆就像解除封印一樣的瘋狂搞笑(沒辦法壓,因為跳起舞來跟葉啟田有得拚,所以只好走搞笑派了)

 

然後一連串的瘋狂照片隔天就被放上去論壇了。。。。。ORZ

 

其實剛開始很介意,因為不想讓不認識的人看了照片後對我們第一眼的印象是瘋狂二人組,就在我哀哀叫的時候,林老闆走過來對我說了一句:「不要太在乎別人的想法,我們就是我們! 」

 

想想,我有時候真的太在乎別人的眼光跟想法了,這方面我一直沒有辦法突破,倒是林老闆在這方面很有自已的一套哲學,常常在我困在框框裡時點了我一下,讓我一下子醒過來。

 

那天晚上很開心是真的,自已搞笑辦醜也是真的,叫我變成一個ㄍㄧㄥ一點的正妹我會很痛苦,那又何必在乎鹹濕照被放上去呢!? 反正我一直都是甘草人物啊!

 

頂多,下次看到照相機的時候就跑,叫我放棄逗大家笑真的很困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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